越南對外公佈全國34個海港名單
(人民報)越南政府副總理黎文成近日簽署了第804號決定(804/QĐ-TTg),對外公佈越南34個海港名單。
根據名單,越南34個海港中有2個特殊海港,11個一類海港,7個二類海港和14個三類海港。
2個特殊海港分別是海防和巴地-頭頓港。
11個一類海港包括:廣寧、清化、義安、河靜、峴港、廣義、平定、慶和、胡志明市、同奈和芹苴等海港。
7個二類海港包括:廣平、廣治、承天順化、平順、同塔、後江和茶榮等海港。
14個三類海港包括:南定、太平、廣南、富安、寧順、平陽、隆安、前江、濱崔、朔莊、安江、永隆、金甌和堅江等海港。
此前,2021年7月28日,越南政府印發了第76號議定(76/2021/NĐ-CP),對海港分類標準作出了詳細規定。根據該法令,越南海港的評估和分類標準包括海港影響範圍和海港規模標準。
海港影響範圍的標準是根據海港系統發展總體規劃,通過以下標準評估的:為全國或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並具有國際轉運或國際門戶港功能的港口;為區域或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的港口等。
海港大小的標準是根據貨物吞吐量和在海港接收的船舶噸位來進行評估的。
該法令規定了根據評分方法對海港進行評估和分類,評分標準為100分。評級量表是針對每個標準專門確定的。
根據分數,海港得到評估並分為4類:總分超過90分的為特殊海港;總分在70分以上至90分的為一類海港;總分50-70分的為二類海港;總分低於50分的為三類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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