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更接近實現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
/在: 新聞 /通過: nathan.dang越南將在2030年後停止建造新的燃煤發電廠,以確保減少碳排放並實現在COP 26上承諾的碳中和目標。
透過批准氣候變遷國家戰略、國家綠色成長戰略2021-2030和2050年的遠景規劃,越南政府展現了發展強大、繁榮和可持續的決心和願望。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越南大膽承諾以「不以任何代價接受成長方式」的理念發展可持續。
在2021年11月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COP26)上,越南與近150個國家一同承諾將本世紀中葉的淨排放量降至「零」。
特別是,在國家能源發展戰略框架下,越南發布了總理於2023年5月15日簽發的決定號500/QĐ-TTg,批准了2021-2030時期國家電力發展規劃,展望到2050年的願景( 電力規劃VIII),旨在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大幅減少煤電,合理發展液化天然氣(LNG)電力,並利用生物質電力。
2030年後不再興建新的燃煤電廠
作為國家在能源領域的管理者,以確保為國家提供足夠的能源以滿足國家發展需求為目標,越南工商部強調:越南將在2030年後停止建設新的燃煤電廠,以確保減少碳排放並 實現在COP 26上承諾的碳中和目標。 為實現這一目標,所有提出的方案和計畫都必須在電力規劃VIII中實施能源轉型。
因此,優先開發並有效利用再生能源以滿足電力生產的需求;到2030年,來自再生能源的電力比例(包括水力發電)將達到30.9%至39.2%,朝著再生能源佔47%的目標 邁進,條件是國際合作夥伴按照《公平能源轉型政治宣言》(JETP)中對越南的承諾得到充分實施,實際執行,到2050年將達到67.5%至71.5%。
實施有效開發和利用國內化石能源並與進口相結合:逐漸減少燃煤電廠的比例,優先發展國內天然氣電力,並以適當規模發展進口液化天然氣(LNG)電力。 實施能源轉型緊密跟隨全球技術發展趨勢與成本。
預計到2030年,正在運作的燃煤電廠以及正在建設中的項目的總裝置容量預計將達到30,127兆瓦。 2050年,不再使用煤炭發電,完全轉向生物質/氨電,總裝置容量為25,632-32,432兆瓦,產量為72.5-80.9億千瓦時(總電力產量的5.3-6.6%)。
根據電力規劃VIII提出的電力發展計劃,到2030年,電力行業的CO2排放量將達到204-254百萬噸,到2035年將達到226-254百萬噸,而到2050年將下降至27- 31百萬噸(低於35百萬噸的限制)。
鼓勵投資自產自用太陽能電力
最近,在國會於11月6日舉行的會議上,工商部長阮洪延回答了關於發布法律框架以按照電力規劃VIII發展屋頂太陽能的計劃的問題。
阮洪延部長表示,電力規劃VIII已獲得政府批准,電源總容量為150,489兆瓦(不包括出口、現有屋頂太陽能、用於新能源生產的可再生能源),較電力規劃VII調整(130,000兆瓦) 的電源總容量增加21,000兆瓦。
其中,再生能源裝置總容量(不包括水電)佔電源總容量的28.5%。 這是一個相當大的比例,即使是一些技術水平較高、擁有智慧電網系統和高水平電能儲存設備的已開發國家,其比例也僅在20%以下。
「這是一個非常高的奮鬥目標,除了越南的努力之外,還需要國際社會的支持,特別是JETP的承諾,」部長說。
為了彌補在這些電源是依賴天氣條件的情況下調動大量可再生能源的問題,部長認為有必要研究建立電價機制,適用於新型電源,如儲能電池、水電開發等,因為這些都是高度靈活 的電源。
同時,需要積極鼓勵投資自給自足、脫網的太陽能電力,挖掘再生能源(風能、太陽能)的潛力,並專注於發展電能儲存設備。 同時,需要加強研究發展智慧電網;加速建立直接購電機制,促進電力市場在三個層面的競爭。
目前,工商部正在向政府提交關於發展屋頂太陽能的法令和國會常務委員會提案的直接購電機制的草案。
強化科學引導的能源轉型
基於緊密關注科技發展的能源發展觀,尤其是再生能源,結合國家經濟向綠色成長、低碳經濟模式的轉變以及越南在永續能源轉型方面的承諾,電力規劃VIII提出了關於科技發展的解決 方案。
具體而言,逐步建立科研與企業以及能源領域培訓機構的協作機制,透過科技與能源領域的項目,促使研發創新;在能源發展的策略、規劃和計劃中嵌入研發活動。
設立激勵能源企業加大研發投資的機制;建立能源領域的創新中心。
繼續推動2021-2030國家重點科技應用和能源技術發展計劃,重點研究製造能源設備和應用新形式的能源,包括再生能源、智慧能源和節能技術。
加強科研、應用和技術轉移;建立高水準的科技人員隊伍;加強研究與訓練以及應用之間更為緊密的聯繫。 推動環保、因應氣候變遷領域的國際科研合作,逐步引進新技術以提高環保效益,降低環保成本。
加強對新能源形式的研究,如核能、海洋能、地熱能、綠色水力、綠色氨等;制定關於其他新能源形式的策略。
實質的電能節約,高效
使用節能和高效能源仍然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案之一,有助於減輕能源供應壓力,同時有助於保護國家能源資源、環境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越南履行巴黎協定關於全球氣候變遷因應以及 COP26關於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降至零的承諾做出貢獻。
越南能源使用效益和節能計畫(VNEEP3)的調查顯示,越南的工業部門佔全國能源總消耗的50%以上,具有30-35%的節能潛力。
目前,全國有3,068個重點能源使用機構,平均年用電量為80億度。 如果這些機構每年最少節省2%的電力消耗,全國平均每年可節省約16億千瓦時,相當於超過3,200億越南盾的電費。 同樣,對於2700萬戶家庭,如果每年節省1%的電力,全國平均每年可節省6.3億千瓦時,相當於1,174億越南盾。
為推動能源效益和節能措施的實施,越南政府在過去20多年中實施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行動,例如發布和實施《節能和效益使用能源法》。 此外,還頒布了一系列總理令、決定和工業貿易部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的通知,以指導執行《節能和效益使用能源法》。 執行國家節約和效益使用能源目標計畫(2006-2015)以及國家節約和效益使用能源目標計畫(2019-2030)。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政府向國會提交了《節能和效益使用能源法》。 這是對能源節約重要性的政府所有政策方針的最強有力、法律地位最高的確認。
關於工商部、節能辦公室主任鄧海湧表示,為實現節能目標,工商部將重點關注兩個能源大戶,即工業和家庭,致力於透過技術和財政支援政策推動 投資能源節約技術生產項目,並宣傳優先使用高效設備。
工商部目前正在進行《能源節約和效益使用法》的審查和修改,以增強法規的執行效果和效率。 在審查過程中,工商部將專注評估五個問題組,包括:能源使用機構的問題組;使用能源設備的問題組;涉及為能源節約和效益使用提供人力資源培訓和服務的問題組; 與支持能源節約計畫的財政機制有關的問題小組;最後是提高國家管理機構責任的問題小組,以便更清楚地分擔各領域的國家管理機構責任。
“因此,電力規劃VIII中的能源轉型路線將確保到2050年根據總理決定896/QD-TTg實現零排放目標。” 工商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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